康熙二十二年(公元1683年)清統(tǒng)一臺灣,次年即開放海禁,民間絲綢貿(mào)易從此取得了合法地位,對日貿(mào)易盛況空前,赴日唐船急劇增加。實行海禁時,平均每年赴日唐船為37艘,開海的前5年,即增加到年均96艘,為海禁時的近3倍。而且增長幅度極大,開海禁當(dāng)年為24艘,次年即達73艘,以后3年依次高達102、137、144艘,前后增長了471%。
日本用以交換絲綢等商品的除了少量的刀、海產(chǎn)等,絕大部分為銀、黃金、銅。早在清初的1648年到1672年的25年中,唐船自日本輸出總額共32萬余貫,其中白銀一項就近20萬貫,約占總額的61%,其余9%為黃金,貨物僅占30%。從1672年到1685年的12年中,唐船又自日本輸出銀共72400余貫,每年平均5900多貫。據(jù)1708年長崎官方報告,從1648年到1708年的60年中從日本流出的黃金約達2397600兩,白銀達374220余貫;從1662年到1708年的46年中,銅流出達114498700余斤。清朝開海禁的最初五年船數(shù)最多。若按每年而論,其時流向中國的日本銀、銅也最多。
面對數(shù)量激增源源而來的唐船及隨之而來的銀、銅、金、大量外流的嚴重入超的局面,日本政府采取種種措施限制唐船赴日。貞享二年(清康熙二十四年,公元1685年),清開海禁的次年,即規(guī)定與中國貿(mào)易銀額為6000貫。3年后因唐船仍然激增限制貿(mào)易不能奏效,又將赴日唐船定為70艘。元祿十年(清康熙三十六年,公元1697年)雖然一度增為80艘,正德五年(清康熙五四年,公元1715年)就急劇降為30艘,到享保二年(清康熙五十六年,公元1717年)的10艘,逐漸限制中國貿(mào)易的規(guī)模。由于日本方面的嚴加限制,赴日唐船雖然并不完全如定額數(shù),但確實迅速地在減少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康熙時期赴日唐船每年平均71艘(含載回船5艘),乾隆時期年均為13艘,嘉慶時期年均近10艘,道光前19年年均僅為8艘。赴日唐船的急劇減少,唐船所載又主要是絲及絲貨,這就必然影響到絲綢的輸出。但是輸日華絲減少的時間與唐船減少的時間并不一致。
進入康熙時期,唐船輸日華絲的數(shù)量雖然不是直線下降,但不斷下降的趨勢是十分明顯的,而且到乾隆年間后,輸日華絲更是微乎其微。乾隆三十二年、三十七年、三十八年、四十二年、五十年5個年頭則全然沒有輸入。開海禁后唐船赴日激增,華絲減少的趨勢卻沒有停止。這說明,華絲減少固然與日本政府因擔(dān)心銀銅外流而限制唐船數(shù)量及其貿(mào)易總額有關(guān),但應(yīng)該有著更為深層的原因。
在清朝開海禁前,日本市場上的華絲價格就開始下跌。1649年長崎輸日華絲每斤銀為5.1兩,1672年為4兩,1699年為3.1兩,1709年再下降到2.9兩,1763年至1776年的年平均值為每斤2.835兩,1778年至1788年年均為2.811兩。導(dǎo)致輸日華絲價格一跌再跌的原因有兩個可能。一是輸日華絲數(shù)量激增供過于求,二是日本要華絲的量下降。
綜上所述,明清時期中國對日絲綢貿(mào)易的種種事實表明,中國絲綢出口從明清之際到康熙年間的由盛轉(zhuǎn)衰,其原因不能單從輸出的中國一方去找,還應(yīng)從輸入一方的日本去找,這根本不是中國限制出口的結(jié)果,而是日方自力更生的絲綢生產(chǎn)、特別是生絲生產(chǎn)能力的巨大變化的結(jié)果,它客觀反映了日本隨著生絲生產(chǎn)的蓬勃發(fā)展逐漸減低了對華絲的依賴程度。到19、20世紀之交,中日絲綢生產(chǎn)格局的變化已經(jīng)清晰地顯示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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